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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上星期六下午,我開著家裡的小噗噗出門,路上碰上了超大雨。

這陣子的天氣不穩定,下雨是常有的事,原本也無關緊要,小心一點開就是了。

壞就壞在,要下中山橋時,外側車道的積水嚴重,雖然我儘量降低速度了,

卻還是無法避免的濺起了高高的水花,又正巧打在剛好從旁邊經過的機車騎士。

我知道當時他的心情肯定沒辦法愉快的,於是將車速放的更慢,好讓他可以先通過。

並且,我的心裡一直默默的對他道著歉,

希望他大人有大諒能夠不和我這個笨蛋計較。

不過我想他大概沒有感受到我的誠意吧!他還是發動了究極禁咒。
 

於是,在三天後的剛剛,幾個小時前,

當我結束和同學們的聚會,騎著我的小噗噗車在重新橋上和雨神搏鬥的時候,

一個騎士,兇狠的從我旁邊呼嘯而過,當然也帶起了高高的水花。

接下來,沒錯,和各位觀眾想的一樣,那些水全數的打在了我的身上。

還好我的臉閃的快,不然大概回到家會變成小乞丐的模樣吧!

不過雖然臉逃過了一劫,但是大量的水還是沿著雨衣的邊緣從領口流進衣服裡。
 

『難道,』我回想著三天前的下午發生的事件,

『這就是傳說中的現世報?』

『不過也好,』至少,

『下輩子的我不會因為在街上莫名其妙遭到襲擊而必需追溯到前世的因果。』

我用著無力的理由試圖說服自己。

其實也無所謂,因為即使沒有這樣的事件發生,

冒著大雨騎車回家的結果其實大同小異,差別只在於胸前濕掉的面積大小而已。
 

所以呢,我的結論就是:濺人者人恆濺之啊!切記!切記!

(這句是亂講的,小朋友不可以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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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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